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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天禾一对一教育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23

  各中心学校、中学、县直校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皖残联〔2022 〕23号)的通知和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教育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合残联〔2022 〕5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受教育的实际困难,就切实做好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资助的申请及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肥西县所属学校就读,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校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500元,普通高中学校每生每学年1000元。

  三、申请补助所需材料

  1.残疾学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残疾证原件、

  复印件;

  2.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认定:①学生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生与直系亲属(监护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②需提供直系亲属(监护人)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以下原件:残疾证、学生出生证明(户口簿)。留取申请表和证件复印件,形成汇总表,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所有上报单位以公章命名规范填写,新增加的学生信息放在表格最上面,在“备注”列填写“新增”,老生信息放在新增加的学生信息下面。学校按照审核时间将公示无异议的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fxzz0702@163.com,纸质表格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和新增学生的申请表、证件复印件,按照汇总表编号报送至肥西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4204办公室审核。属于乡镇中心学校管辖的村小、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上报,其他各类学校自行上报。

  4.经肥西县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学生。

  5.审核时间安排:

  11月11日上报:三河片区、丰乐片区、花岗片区、严店片区学校

  11月12日上报:紫蓬片区、柿树岗片区、山南片区学校

  11月13日上报:高店片区、铭传片区、官亭片区学校

  11月14日上报:桃花片区、上派片区学校

  联系人:范婷婷 联系方式:0551-68230702

  五.管理和监督

  各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提供的各类证件、困难证明材料的把关,对查实发生徇私舞弊行为或出现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补助资金的,除追回全部资金外,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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