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与措施
作者:天禾一对一教育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08多年来,天津工业大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贴、勤工助学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奖学金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地方政府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分别为8000元/人和5000元/人;天津市设立的奖学金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信用贷款,包括学费和住宿费贷款。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或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需要办理的学生可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
三、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是资助体系中覆盖范围较为广泛的资助政策之一,目前,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年35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年2800元/人,三等国家助学金每年2200元/人。
(二)社会捐资助学基金
社会公益机构和爱心企业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和助学基金。每年都有部分困难学生获得此类奖学金或助学金。
四、特困学生临时困难补贴
临时困难补贴,是对因家庭或本人出现重大变故造成经济方面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而采取的资助措施。
五、学费减免
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享受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烈士子女、孤儿、国家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残疾学生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残疾学生、父亲或母亲残疾的低保家庭子女、天津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学生。
六、勤工助学
学校划拨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经费,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按月发放勤工助学金。
七、绿色通道
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部分学费缓交或减免,在报到当天到绿色通道现场办理相关手续,顺利入学。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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