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作者:天禾一对一教育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081.学前教育:普惠性公办(含公办性质的)、民办幼儿园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全县低保和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残儿童,残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因灾、因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为优先资助对象。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生每年1600元,乡镇为每生每年800元。
2.义务教育:①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②为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③寄宿制学校在校住宿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④寄宿制学校住宿的建档立卡和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就餐补贴,每生每年500元。
3.普通高中:①国家助学金,按困难程度分档资助,一档每生每年可享受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可享受助学金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可享受助学金1000元。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③寄宿制学校住宿的建档立卡和低保家庭的学生享受就餐补贴,每生每年500元。
4.中职教育:①免学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5.高等教育:①为贫困家庭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专、本科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6.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除享受以上资助政策外,还享受①因学致贫家庭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②其它不同学段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500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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