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作者:天禾一对一教育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02
1.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7号)。
2.资助范围:在全日制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贫困在校生,可以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政策。
3.资助标准: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湖北省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
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特别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发放(2018年底省政府对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方式的请示》批示精神)。
4.申报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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